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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决算公开报告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6个,其中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支队。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2个,事业编制7个,退休员21人,实有政法专项人员38人,事业编人员5人,储备军转7人,书记员10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共计6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 年总收入1,906.6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
1276.55 万元,包括年初预算 1276.55 万元,地方财政拨款收入630.50万元,在决算报表其他收入中体现。总支出16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安排831.02万元、实际支出898.87万元,超预算67.85万元。执行率108.16%。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727.59万元实际支出736.67万元,超预算9.08万元。执行率101.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人员经费没有年初丧葬费预算调剂导致人员经费增加6.63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不足调剂2.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103.43万元,实际支出162.2万元;超预算58.77万元。执行率156.82%。主要原因是冲减历年个人往来增加各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438.25万元、实际支出441.71万元,超预算3.46万元。执行率100.79%。其中办案业务费年初预算363.25万元、实际支出366.71万元,超预算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冲减历年个人往来增加项目经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年初预算 75 万元、实际支出75万元执行率100%。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5万元、实际支出33.73万元,执行率5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压“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原因。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43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06.6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30.47万元;支出总计5,437.0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86.4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06.33万元,增长10.30%;支出总计增加506.33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一是地方财政拨入罚没款返还515万元;二是地方财政拨入两房建设资金60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0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55万元,占67.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30.05万元,占33.00%。主要是:一是地方财政拨入罚没款返还515万元;二是地方财政拨入两房建设资金60万元;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87万元,占54.50%;项目支出751.71万元,占45.5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47.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70.47万元;支出总计3,347.0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061.4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8.23万元,下降0.50%;支出减少18.23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 2019年转隶人员工资在监察委核算;比2018年有所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8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2万元,占65.60%;项目支出441.71万元,占34.4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46万元、津贴补贴291.28万元、奖金11.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4.68万元、职工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缴费103.20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87.78万元等,较上年减少-4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人员工资在监察委核算;比2018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10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6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19.77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工会经费6.2万元、福利费7.75万元、其他交通费30.24万元等,较上年增加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印刷费及下乡办案差旅费的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1.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减压“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原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3.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73万元,用于车辆燃料、保险费、维修装饰等,车均运维1.9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31.2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19年维修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348万元、业务装备经费75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2100余件,结案率达到98%,全年结案件标的额294万元,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98%,支出完成率达到100%,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8%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业务装备经费:年度采购700余件。验收合格率预计99%,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90%。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40%。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80%。除涉及抚养权等个人隐私问题未公开,其他均在网上公开,干警满意度达到98%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48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34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中期目标

围绕深化司法体质改革目标,全额保障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开展检察业务。收支分开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自治区以下地方检察院经费管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围绕深化司法体质改革目标,全额保障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开展检察业务。全额保障统筹兼顾、收支分开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检察院经费管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中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

案件数大于等于700

案件数大于等于210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大于等于98%

大于等于100%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时间

受案后5天内审结

受案后7天内审结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2.8万元

8.4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98

294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90%

100%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对环境影响

10%

40%

可持续性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1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办案的满意度

≥97%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5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75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中期目标

检察信息化建设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合理、安全可靠的检察业务专用网络系统;建立完善我院检务基础数据库,建设检务数据中心体系,实现检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共享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国家规划建设中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2017-2019年检察机关需要更新技术设备及保障检察业务装备配备,以及自治区一下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有利于司法公正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技术设备与检务保障工作深度融合为总体目标。

检察信息化建设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合理、安全可靠的检察业务专用网络系统;建立完善我院检务基础数据库,建设检务数据中心体系,实现检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共享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国家规划建设中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2017-2019年检察机关需要更新技术设备及保障检察业务装备配备,以及自治区一下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有利于司法公正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技术设备与检务保障工作深度融合为总体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中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数量

≥260

≥700

质量指标

合格率

≥99%

≥100%

时效指标

安装使用期限

3个月

9个月

成本指标

业务装备成本

0.5万元

0.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的经济损失

98

98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社会效益

90%

100%

环境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环境效益

10%

40%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使用年限

≥6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业务装备满意度

100%

98%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15万元,比2018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印刷费及下乡办案差旅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万元,2018年减少45.11万元,降低37.56%,主要原因是: 2019年业务装备采购量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保密文件的接送;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部门的下乡办案及日常工作所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犯罪嫌疑人接送及案件资料送达等;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主要是用于检务日常业务的保障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金山 联系电话:0482-41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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