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9日在科右中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风,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增强政治自觉,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维护法律统一尊严权威,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展现检察自觉与检察担当。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报捕案件137件183人,同比下降0.7%和4.6%,批准逮捕79件106人,同比下降11.2%和10.9%,不批准逮捕58件79人,同比上升26.1%和16.2%,公安机关全案撤回8件24人,同比上升166.7%和38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5件505人,案件数同比下降9.4%、人数同比上升3.3%,审查起诉314件433人,同比下降14.9%和4.6%,不起诉10人,同比上升11.1%,移送分院2件2人。实施“捕诉一体”运行机制,增强刑事检察办案人员全案责任,办案平均周期缩短9.3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官主导责任,主动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明确刑事诉讼各环节责任,严格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认真听取辩护人和值班律师意见,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9.23%,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纾缓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两项监督”,在公安局法制大队派驻检察室,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加强侦诉衔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全年提前介入侦查18件,立案监督7件,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4起,抗诉2件。向侦查、审判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67份,纠正率和采纳率均达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等制度主动与公安、法院沟通,寓监督于协作。严把案件质量,审慎定性,全年起诉涉恶案件1件7人,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根除滋生黑恶土壤,对2014年以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及社区矫正人员逐案逐人排查,对排查出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的46人建议公安、司法等部门列为重点管控人员,防止其发展为黑恶势力。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公安、法院统一司法尺度,将未检办案理念延伸至已满十八周岁的涉罪在校生,全年不批捕3人,不起诉3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教育、团委、关工委、民政等部门联手建立帮教机制,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扫黑除恶等主题,开展蒙汉双语普法巡讲30余场。创新法治宣教形式,拍摄微电影、举办模拟法庭、额伯格讲法、开设家长心理辅导课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校园安全、教职工管理等开展专项督查,织密校园内外安全网,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违规违法情形98件,办理盟检察分院交办案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降低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率,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无安全事故,无超期羁押。
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树立监督权威。全年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66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均被采纳,法院采纳支持起诉3件,终结审查15件。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就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9件。倡导“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和解机制引入支持起诉工作,通过该机制支持农民工何某及时讨回薪酬,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积极开展对民事审判活动专项监督,就民事案件送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就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持续跟进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整改效果。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共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43件,发出检察建议41件,终结审查2件;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7件,发出检察建议37件;跟进监督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检察建议回复100%。深化横向沟通协调,与相关行政机关保持常态长效沟通,释放善意,澄清误解,促进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高效对接。针对安全生产、公共设施维护、文物保护、校车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督促履行职责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1件。强化跟进监督,做到监督一件,整改一件,影响一片。认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7件。
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落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全年共受理线索93件,立案47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受理食药环类刑事案件26件44人。树立大局意识,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恪守检察边界,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与审判、行政机关持续保护深入沟通、良性互动。扩展“随手拍”举报平台功能,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开通检察邮路,发展公益诉讼志愿者,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公益的浓厚氛围。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共治、检察主办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紧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主要河道进行踏查,就其中存在的非法开垦草原、林地,非法挖砂采石、河道违法堆放垃圾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积极寻求外部合作,构建跨域保护联盟。就霍林河流域、新佳木自然保护区分别与霍林郭勒市、吉林省向海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探索“等外”领域公益保护。将文物古迹纳入公益保护领域,就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博格达庙古建筑的损毁情况向旗文化旅游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
(二)推进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为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回应群众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12309检察服务升级版,实现窗口、热线、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依托“萨日朗检调中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全年接访123件185人,息诉罢访率98.37%。落实《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对接美丽乡村建设,协助被救助人将部分司法救助金入股乡村振兴产业,在确保被救助人收入稳增长的同时,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10人。
以办案促治理。在办理郝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就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协调政府解决污染物处置费用80余万元,实现办案三效统一。在查办“套路贷”犯罪案件中,就非法经营存贷款业务现象向旗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防范金融风险。旗政府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确保检察建议落实。
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
助力脱贫攻坚。坚决落实旗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创新扶贫思路,拓展扶贫途径,下派8人扶贫工作队引领帮扶嘎查改良种植业、发展养殖业、蓄力旅游业,建设宜居新农村,有效提升帮扶嘎查自我发展能力和群众生活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深化检察改革。以专业化、一体化建设为目标,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8个减少到6个,减幅66.7%。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强化智慧引领。华为“智能模块化机房”运行良好,模拟法庭和远程观摩庭均已投入使用,基本实现远程接访、提讯等职能。无人机、GPS测亩测距仪等高精设备为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物证管理、检委会会议、语音转写等系统的投入应用极大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检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融合应用研究有所突破。
打造过硬队伍。一是提升政治能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党内生活,固定党组织生活日,规范党员管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社区共建活动,高效完成旗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派单任务。二是提升业务本领。树立司法善意和谦抑理念,全面深化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人才储备。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作为充分履职的基本要求,各项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在全盟检察机关年度考核中位居第一,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优秀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检察干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岗位技能比赛冠军及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兴安盟“五一劳动奖章”等殊荣。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旗委、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重视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较之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更高司法需求,我们的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发展还不充分,监督的实质化还有待增强。三是队伍专业素养距离检察工作现实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工作作风需要持续改进。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的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持续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分裂渗透颠覆破坏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和医疗、市场、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办好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支持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源头防控。二是更加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扶贫领域腐败犯罪的办案效率,及时精准司法救助,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依法办案,追赃免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三是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举报线索,查清查实,紧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发力。致力行业整治,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探索建立涉检信访案件化办理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包案和接访制度。信访答复更加注重释法说理,推行公开听证,有效化解矛盾。加大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中心,采取“网格化+大数据”治理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水平,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更多优质宣传产品。
(二)坚持理念引领和问题导向,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坚持认罪认罚可适用皆适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完善集中简化审理机制和“轮值检察官”制度,节约诉讼资源。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依法用好调查核实权,开展为期半年的“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切实降低逮捕率,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扩大相对不起诉的适用,积极落实好民营企业相关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依法做好证据审查,引导取证和审前过滤工作。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开展打击治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法院、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探索推行部分犯罪人员从业禁止规定。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保持“法治进校园”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看守所巡回检察,以巡回检察促进常规监督。拟与法院、公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财产刑案件全部纳入检察监督视野。培养线索意识,做好参与侦查“十四项犯罪”的能力准备。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重点监督纠正生效裁判中司法理念方面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整合资源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与司法、公证、劳动仲裁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非诉执行中的问题。在执行监督中适用和解机制,力争司法资源小投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大产出。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紧盯严重损害公民实体权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案件,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聚焦国土资源、社会保障、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减税降费、违建拆除等重点领域,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实现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突破性进展。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深化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继续扩大系统内上下联动,系统外互助协作的公益保护格局。积极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提升诉前检察建议精准度和说理性,为行政机关提供必要帮助支持,做好跟踪监督、起诉工作。加强办案规律总结,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生态问题的集中整治。积极稳妥扩展新领域案件,主动收集群众反应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个人信息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内交流,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推进办案团队规范化建设。深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纪律作风整治。以“基层院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债务化解、检察人员待遇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智慧检务和基础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不平凡的2019已成过往,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们将继续坚守初心,善作善成,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科右中旗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