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1月18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永新一行深入科右中旗看守所检查指导工作,科右中旗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小娜,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吴桂珍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干警陪同参加。
检查人员深入监区,查看监控室、监室等区域安全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管场所物防、技防是否到位、安全;查看出入所人员登记、值班执勤记录等表册,重点检查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制度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查看食堂环境卫生、医务室药品和设施配备、监区内日常消毒情况,重点检查监管场所生活环境是否安全。
检查组听取了驻所检察室及看守所工作汇报,对有效开展疫情防控、落实监管安全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做好下一步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责任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不走过场。
二是严格保障监管场所安全。要统筹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人员,主动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遮掩问题、不忽视风险,将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落实,切实筑牢监管安全防线。
三是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力度。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驻所检察干警和看守所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继续扎实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坚决把住疫情防控关口,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四是驻所检察室要加强日常监督,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为导向,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及时消除隐患,促进看守所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与监管单位共同做好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
信息员:白乙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