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家庭的主心骨,“她”是职场的半边天,关爱女性权益,法治宣传同行。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妇女维权意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3月3日,科右中旗检察院开展“维护妇女权益 检察蓝伴您行”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深入五角枫广场、中心街道、周边商户等区域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咨询等方式,运用“检察+商户+群众”持续传递宣传模式,耐心解答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家庭暴力、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从多个维权领域作了生动、细致的讲解,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针对性的介绍解决办法和途径,引导女性同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广大妇女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在提升自身生存发展水平中强素质、树形象。
维护妇女权益,中旗检察在行动!通过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女性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妇女自我维权能力,营造了维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检察力量对推进平安家庭、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普法小喇叭】: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由修订前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 30年后的一次全面修订。修法后,加强了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财产权益、平等就业等多个领域的保护力度,建立了男女平等一系列新制度,专门新增一章“救济措施”将实践中多个行之有效的救济手段上升为法律规定,对于进一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发展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十大亮点解读
亮点一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丰富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内容。
亮点二 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须经妇女本人同意。
亮点三 拓宽了性骚扰救济途径,明确了防治措施。
亮点四 首次明确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亮点五 媒体有义务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
亮点六 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
亮点七 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
亮点八 不得因产假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亮点九 婚姻登记机关应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亮点十 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如实申报共同财产规定为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