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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检察院河湖治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情况通报
时间:2023-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右中旗检察院河湖治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情况通报

2023-06-07 19:09·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以检察之力 护水清岸绿

河湖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调节区域气候,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平衡和繁衍生物多样性的特殊功能,河湖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右中旗检察院近年来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开展涉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检察监督工作。先后办理河湖治理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4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对我旗辖区内的多条河流进行巡河,治理河道违法采砂、违法搭建建筑物、违法堆放垃圾,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河道违法搭建建筑物2处,清理河道垃圾30余吨,监督生态资源恢复48.5万平方米。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

科右中旗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以来,高度重视河湖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工作部署,开展河湖治理专项活动,依法打击危害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职责。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还联合旗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开展春、秋两季的河湖治理专项行动,与旗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成立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河湖治理行动工作组,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重点工作。并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步骤,组织动员,开展各苏木镇的河湖长自查,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开展河湖类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


二、加强协作,促进河湖生态治理

2018 年以来科右中旗检察院通过对霍林河沿岸违规违法采砂开展检察监督,促进旗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各行政部门联合开展霍林河沿岸非法采砂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并取缔多处非法采砂点,促进霍林河两岸水清岸绿河畅景美。2022年科右中旗检察院按照兴安盟检察分院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动机制,与旗河长办公室、旗公安局联合开展巡河行动,定期进行巡河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磋商,促进问题整改。2022年通过巡河调查,提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河道垃圾清理10余吨,对重点区城进行拉网隔离,设立警示牌,防止群众向河道内投放垃圾。2023年通过联合巡河,水利部门现场清除私自搭建隐患坡道2处,河道土地平整2万平米。

下一步,科右中旗检察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为我旗水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让内蒙古自治区河水常清,湖泊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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