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河,属于嫩江水系。发源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的大兴安岭山脉,流经霍林郭勒市进入科右中旗境内,并经吉林省通榆县,最终流入嫩江。全长590千米,科右中旗境内长258公里,贯穿大半个中旗,为周边地区的农业灌溉、工业用水以及居民生活提供可靠水源,是当地名副其实的“母亲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要求,10月30日,科右中旗检察院、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在两地边界地区开展联合巡河行动,两地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当地水利部门分管局长、相关工作人员及两地边界地区苏木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联合巡河组一行分别对霍林河流域科右中旗哈日诺尔苏木河段及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河段(系霍林河主流)进行实地查看,主要以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拍、走访询问等方式对是否存在妨碍河道行洪、河道采砂、河湖违法排污、河湖“四乱”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现场属地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区域河段共管共治情况,两地检察机关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霍林河流域生态环境等工作举措进行交流,对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办案协作等进一步深入探讨,达成一致共识。并就水生态保护具体问题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强化责任,共同做好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下一步,科右中旗检察院将依托《草原、矿山、林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跨地域协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互学互鉴,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快速行动、治理有效的新格局,确保霍林河流域“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更好保护霍林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