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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益心善治 枫舞中旗”正式上线
时间:2024-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右中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益心善治 枫舞中旗”正式上线

2024-12-12 21:26·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科右中旗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着力打造“一院一品”特色亮点工作,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品牌含义

“益心”,一方面是秉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通过机制建设加强协作配合力度,着眼民生各个领域,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另一方面,“益心”为“一心”,寓意检察人员全心全意保护公益的意志品质和忠实坚守。“善治”,一方面体现治理能力,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善于运用多种方式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实现从单纯的监督到促进完善治理的转变,助力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另一方面体现治理效能,在公益诉讼监督中注重实际成果,以实现公共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受损的公益得到有效修复、相关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以提升为目标,确保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都能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治理效果。

“枫舞”,一方面特指五角枫,是科右中旗最具特色的自然物种,代表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特色。五角枫树叶的颜色会随着季节不同而变化,从春季的嫩绿到秋收的五彩斑斓,美术三原色——红黄蓝,是基础。于检察人员而言,赤忱的“红”是基色、奋斗的“黄”是主色、干净的“蓝”是本色,方能绘就公益诉讼检察的信仰底色。另一方面,是灵动活力展现,象征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能够根据不同的公益受损情况、不同的地域特点等,灵活采取相应的举措,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让公益保护的行动如同随风舞动的枫叶一般,遍布各个角落,覆盖各类公益领域。

工作事迹

科右中旗检察院坚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本质和定位,聚焦本地公益保护重点难点,切实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同时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办一案”到“治一片”,以促进完善社会治理提升公益诉讼办效能促进社会公正。


一、以生态检察守护科尔沁草原靓丽底色

(一)多措并举构筑保护五角枫生态立体屏障。西有胡杨林,东有五角枫。五角枫是科右中旗最响亮的旅游名片,是当地最具特色的自然生态资源。五角枫与榆树疏林草原和湖泊湿地构成了科尔沁沙地特有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防风固沙、科研研究、观光旅游价值。科右中旗检察院针对近年五角枫林木发生病虫害,加之存在违法放牧等人为干扰因素,导致五角枫树种自然繁殖多年无新生林自然生态问题,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开展保护五角枫生态系列工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保护五角枫”专题公开听证会。会议由检察长主持,邀请了自治区级和盟级林木病虫害防治及人工育林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指导。通过听证认识到了保护五角枫生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凝聚了合力保护五角枫生态共识。与当地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会,建立了保护五角枫“府检联动”机制,切实凝聚起保护五角枫生态合力。结合办案实际,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提出保护五角枫立法补充建议,配套做好法治保障,得到当地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并通报表扬。结合刑附民公益诉讼职能,利用生态修复资金采取异地委托修复形式建立了五角枫生态修复基地,兼具示范和警示作用。选取个别积极探索,生态效果良好的单位设立五角枫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供相关部门参考借鉴。通过监督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将保护五角枫生态工作纳入“林草长”制度进行考核评价,常态化督导乡镇工作。五角枫保护区管理局邀请中科院专家团队及林草专家研究防治病虫害和林木更新工作。相关苏木镇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常态化做好宣传引导、执法监管力度。相关部门保护五角枫生态意识显著增强,五角枫林区内违法放牧等现象明显减少,相关科学保护措施持续推进。该案件2023年被评为“全区山林保护典型案例”。2024年7月,上级院授予《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称号,并建成五角枫保护创新实践基地成效展览室。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检察日报、中国网、内蒙古检察宣传报道。


(二)办理全区首例适用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公益诉讼案件。2021年《民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创新。2021年,科右中旗检察院在办理某煤业有限公司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公益诉讼起诉首次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绿色”条款,要求侵权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賠偿责任。法院支持起诉意见,判令被告公司依法承担破坏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支付各项生态损害赔偿及一倍惩罚性赔偿共计130余万元。本案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区检察机关首例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全国“公益诉讼五周年好案件”。

(三)数字赋能助推地下水资源保护取得实效。科右中旗位于“八百里瀚海”科尔沁沙地“锁边”地带,肩负着节水治沙的重要使命。2024年4月,科右中旗检察院运用“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经数据碰撞并走访调查发现违法取水、用水、不缴水资源税的案件线索2件。科右中旗检察院多次与旗水利、税务、住建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针对各监管部门间信息不对称、协作配合不到位导致地下水资源未得到有效保护和规范使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税务部门和水利部门依托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2次,共享水资源税纳税人登记信息、变更信息等300余条。截至9月,水利部门共查处18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洗车店,税务部门收缴水资源税1.3万余元,挽回了国家税收损失,促进了地下水资源的合理规范使用,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内蒙古检察转载报道。


二、聚焦民生热点,让“检护民生”成色更显

(一)“检察蓝”守护民族特色饮食文化。科右中旗少数民族人口占比86%,具有历史悠久的独特饮食文化习惯,牛羊肉、奶制品在饮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牛羊肉品质和奶制品小作坊生产、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民族特色饮食文化发展,科右中旗检察院开展了守护民族特色饮食文化专项活动。通过走访调查,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磋商评估,对牛羊肉、奶制品冷藏保险不规范、违规使用生鲜灯、奶制品生产信息及保质期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食品安全隐患监管不到位问题立案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行政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针对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并在中心镇辖区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监督检查牛羊肉店、奶制品店50余家,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检察机关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了治理效果。相关做法被中国检察官网报道。

(二)“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守护“乌力格尔”非遗文化之美。科右中旗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乌力格尔”(蒙语说书)是蒙古族特有的曲艺形式。2006年科右中旗“乌力格尔”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科右中旗曾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科右中旗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办法》,收到当地人大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乌力格尔”工作的代表建议后,2024年9月,公益诉讼部门经前期评估调查,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立案后,检察官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与“乌力格尔”传承人座谈,具体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实际情况。经走访调查现,现阶段乌力格尔传承人数较少、年龄偏大,传承人创作动力不足,随着社会发展变迁,非遗传承甚至面临失传风险。2024年11月,科右中旗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听证。通过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强调乌力格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乌力格尔”的保护、传承和创作力度,合力促进非遗文化遗产永续传承发展。

三、倾心守护特殊群体,彰显检察关爱

(一)助力“老有所安”,守护最美“夕阳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科右中旗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个别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线索。2024年4月,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询问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全部(6家)养老机构的厨房、休闲场所、诊疗活动室等开展走访调查,发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健全,餐具消毒不规范,卫生室设置及药品管理不到位、老年人身心健康评估不规范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公开听证方式进行核实论证,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送达督促整改检察建议3份,建议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确保养老机构合法、规范、有序经营,更好保障老年人权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整改回复后,检察机关再次以回头看形式进行整改效果评估,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实际整改,老年人权益的到实际保障。

(二)小标识大情怀,保障涉军优抚政策落实。尊尚军人、捍卫军人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充分保障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保障涉军优抚对象文化领域权益专项监督活动。2024年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科右中旗检察院对当地多个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实地走访、座谈。调查了解发现,部分景点售票处标识栏仅有涉现役军人享受门票优惠政策规定,未写明退役军人及军人三属亦可享受同样优惠政策规定,涉军人员文化旅游优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份,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重视涉军优抚政策落实,“小案”快办,及时整改,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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