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科右中旗检察院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设立本院听证员库,现将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员职责
听证员受邀参加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依法独立发表听证意见,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二、选任条件
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社会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群众,法学、医学、经济学、工学等领域专业人士优先入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四)有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
三、任职期限
听证员任职期限为3年。
四、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选任。符合条件的公民于2026年2月27日至3月6日期间携带《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到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中心自荐报名,报名表除“检察院初审意见”“检察院审定意见”外的内容均需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
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明电子版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守法情况、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
(四)拟任公示。拟任听证员库成员名单将在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nmkeerqinyouyizhong.jcy.gov.cn/)、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科右中旗检察)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科右中旗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公布平台与拟任公示平台相同。
联系电话:0482-4121265
电子邮箱:kyzajcyagb@163.com
地 址:科右中旗检察院办公楼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