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质效,9月1日下午,科右中旗检察院办公室联合第三检察部组织各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对《内蒙古自治区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权责清单(2024年版)》进行集中学习。
会上,办公室主任于海波就《权责清单》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系统学习,使全体检察人员准确把握自身职责权限,增强依法履职意识,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陶玉堂依据《权责清单》和法律文书审批权限表,对照排查各条线是否存在与权责清单不匹配的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针对检察官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独立决定权、需要上报审批的事项界限,以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的职责展开分析讲解,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履职要求,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将《权责清单》内容转化为依法履职的行动指南。与会人员围绕《权责清单》修订后带来的变化、问题及意见建议展开积极交流,并认真填写调查问卷。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持续深化对《权责清单》的学习与应用,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行权不越权、履职不缺位,推动科右中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